德阳启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周活动

2020-04-27 21:56: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4月27日下午,德阳市人社局会同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等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等,在市区一施工工地举行德阳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是长期以来各项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集成、定型和法治化,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

一段时间以来,德阳市人社局充分利用人社大讲堂、人社“大篷车”下基层和专项检查等契机,推动《条例》进项目、进工地、进乡镇,组织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外地在德阳有在建项目的企业,集中学习《条例》,扩大知晓面,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另外,还制作了宣传口袋书5000余册,和简洁易懂的小视频。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链接>>>

《条例》于2019年12月30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实践中成熟有效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措施,包括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代发、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等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构建相关机制,压实责任。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条例》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时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建设单位从源头上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确保人工费优先拨付到位,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

《条例》减少了工资支付环节,要求推行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的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确保工资发到本人的手里。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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