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省政府原则同意芦山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35年)》和《旺苍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35年)》。
芦山县历史文化名城要按县域、中心城区及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地段、文物和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等五个方面进行系统性保护。在重点保护历史城区(131公顷)的城市格局、风貌、高度、视线通廊等基础上,特别加强对汉姜城历史文化街区(11.3公顷)和文庙历史文化街区(7.6公顷)的保护。
旺苍县历史文化名城要按县域、中心城区、历史城区(含传统街巷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六个方面进行系统性保护。在重点保护历史城区(26.77公顷)的城市格局、风貌、高度、视线通廊等基础上,特别加强对文昌街及龙谭街历史文化街区(9.53公顷)和王庙街历史文化街区(4.2公顷)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