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日前从泸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2019年7月至9月29日,泸州市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共计8人,其中有4名人员是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有4名人员是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此次被终生禁驾的8名人员中含一名女性人员,即驾驶员赵某某,46岁,因醉酒后驾驶面包车与电动二轮车相撞致1人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8.7mg/100ml。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在此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请正确认识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自觉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切勿酒后驾驶!如果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要马上报警、及时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充分尊重和全力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附:三季度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刘晓燕 四川发布记者程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