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这两种感冒药全国停用、停产!

2018-12-03 14:57:51   新华社

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再评价,认为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存在心脏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工作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18年11月23日

编辑:彭宛聆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