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四川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性抽检,抽检中过程中发现21批次不合格药品。
省食药监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三个月内公开处理结果。
具体名单如下: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
编辑:彭宛聆
审核:何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