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人社厅官网获悉,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通知》强调,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此前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
审核:何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