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发改委官网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四川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其中,四川电网(含2016年及以后新改制供电公司)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85分钱,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和趸售工商业电价同步下调。降四川电网供区内现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低于本通知公布的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的,销售电价水平暂维持不变。
同时,取消四川电网大工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中氯碱、电炉钢、电炉铁合金、电解铝、电石、黄磷和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优待类别,以及趸售工商业用电中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优待类别,分别按相同电压等级的大工业用电和趸售工商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执行。
大工业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逐步实现符合变压器容量要求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选择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
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按规定申请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应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此外,上述政策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四川电网供区内未与直供区同价的低价区,暂不调整。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
编辑:彭宛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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