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我省新版《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啦!2018年5月13日前公众可通过实名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每年评选一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创业奖五个等级,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不超过 10项,二等奖不超过20项,三等奖不超过30项,创新创业奖不超过50项。激励资金70%以上用于激励主要职务发明人和为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利实施项目单位均可申报该奖,但有以前四种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失效专利,或被宣告无效的专利;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同一单位的同一专利项目获得过往届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合给予激励的。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评审标准,如专利已实施成功并实现产业化,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申报项目单位实施专利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其年税利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可以评为特等奖。
此外,《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申报单位弄虚作假、剽窃等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专利权,骗取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的,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收回证书,追回奖金,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