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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管理承诺 网络谣言曝光台
氢能车辆免收高速费!四川出台方案→ | 政策“码”上看
2024-11-07 17:06:49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领域。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简称《行动方案》),围绕氢能全产业链关键环节,明确了4方面13项重点任务。其中,《行动方案》提出,对行驶我省高速公路且安装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行动方案》都有啥?

一起来看

完善全链条布局

加速氢能装备集群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总体目标,力争到2027年,高端氢能装备性能及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基础材料和核心部件自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更加完备,重点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综合应用成本大幅降低,产业综合实力和应用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梯队,初步形成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

《行动方案》明确:

成都平原地区>>>

以氢能高端装备为核心,高水平建设氢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开展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系统集成等研发创新及产业化应用。支持重点氢能产业园提质扩容,招引和孵化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优质企业。

攀西地区>>>

打造“氢能产业示范城市”和“液氢应用示范区”,实现固态储氢和液氢装备产业化应用。

川东北、川南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

依托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装备产业,开展工业副产氢提纯、管道输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装备制造,因地制宜拓展氢能装备产业链。

拓展应用场景

加快扩大氢能在各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行动方案》提出,将加快扩大氢能在交通、供能、储能、工业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丰富应用场景。

具体而言──

在交通应用上,《行动方案》提出,在公交、城际货(客)运、冷链物流、机场专线、渣土环卫、工程建设、矿山和钢铁等领域进一步扩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拓展氢能在轨道交通、低空飞行、航运、航空航天等领域应用。

在供能应用上,《行动方案》提出,围绕高原地区电、热、氧等多元需求,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一批氢能民生工程,推进可再生能源与氢能耦合发展,实现水风光就地制氢制氧、供热发电

在储能应用上,《行动方案》提出,重点在水风光资源丰富地区,进行富余能源就地制氢储能、电网调峰,推动“水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推进高效氢液化与液氢储能系统应用。

在工业应用上,《行动方案》提出,拓展绿氢作为原料在冶金、建材、化工等领域的应用,支持企业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绿氢替代灰氢,探索推进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高炉富氢冶金等。

加大支持力度

氢能车高速免费、放宽路权

较高的成本,是制约氢能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此,《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出台降低用氢成本的措施,省级财政按市(州)支出一定比例给予单个市(州)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参与电力市场,通过削峰填谷降低制氢成本。以及利用四川丰富的水风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规模化低成本电解水制氢工程建设,打造绿氢供应基地等。

值得关注的是,《行动方案》提出全省范围内对氢能车辆(危险运输物品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或少限行。对行驶我省高速公路且安装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专项优惠部分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

而为了便利氢能车辆发展,还将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矿山、产业园区、港口码头等应用场景丰富地区,规划布局改造建设一批加氢基础设施。

此外,《行动方案》还出台了一揽子政策,“真金白银”支持科技创新。

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研发项目,按照承担单位对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氢能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申报“聚源兴川”行动计划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对新批建或通过重组进入国家队的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支持标准提高到2000万元。对新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补助。

据悉,《行动方案》自2024年1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