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为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大水利投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强化规划论证、完善政府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做强做大水利投资企业以及保障措施等5方面共18项具体举措。
统筹做好全省水利建设规划
争取水利领域中央专项资金支持
《实施意见》首先提出,要统筹做好全省水利建设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确定水利项目建设时序,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格局。
同时,要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具体而言,将按照推进水利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完善事权清晰、责权一致、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政府投入机制。积极争取水利领域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省级财政统筹省本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等资金,保持财政对水利建设投入的适当强度。针对公益性较强、收益能力较差的水利项目,《实施意见》则鼓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依法合规配置资产资源等优惠政策弥补项目可行性缺口。
多措并举拓宽融资渠道
四川“真金白银”给予奖补
如何拓宽融资渠道?对此,《实施意见》提出了6项具体举措,包括加大专项债券投入、盘活存量水利资产、设立水利投资基金、加强金融政策协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同时,鼓励水利投资企业按市场化原则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水利投资基金,加大对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财政参与出资设立的水利投资基金,财政出资收益可对社会资本予以适当让渡。鼓励银行机构将重大水利工程作为中长期信贷投放的重点领域,合理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扩大信贷规模。以及将实施投贷联动奖补政策、债券融资奖补政策和保险资金入川奖补政策等,“真金白银”给予相应奖补。
此外,还将规范推广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灵活采用多种模式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对具备供水、发电、旅游等综合功能的水利项目,支持社会资本以长期股权投资方式参与水利投资。
大力开发高附加值水资源产品
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
《实施意见》明确,要做强做大水利投资企业。要求各级财政对水利投资企业安排的项目建设资金,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增强水利投资企业资本实力。水利投资企业要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建设投融资主体作用,根据水利项目投资需求,积极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以及支持省属水利投资企业加强与市(州)水利投资企业合作,大力开发高附加值水资源产品,延展水利产业链条,共同发展水经济。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保障措施,将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强化成本约束,结合不同供水用途、用水状况和用户承受能力等,采取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等方式,合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探索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对项目推进快、投资完成好、投融资创新成效明显的地区,通过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激励,对相关水利项目给予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