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了10个方面36条政策措施,拿出真招实招、真金白银,推动我省2023年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其中,在强化财税政策支持方面,《措施》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文体娱乐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