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了10个方面36条政策措施,拿出真招实招、真金白银,推动我省2023年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其中,在强化财税政策支持方面,《措施》明确,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