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4月7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并公布了中心城市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我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自2026年4月7日24时起执行。
通知明确,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后,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通知强调,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在川成品油销售企业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